— 零00松鼠 —

【凯歌】许是从前太爱你

一个脑洞,开头就已经可以预见结尾,不是什么甜饼。但也不是什么大刀,希望你们可以看到最后吧~

有些东西,我一个人记得就好。
 有些事情,你一个人做过就好。

1.

胡歌结婚的时候,叫上的朋友不多,但也不少。真正兄弟的,很熟的,还有一些算熟的都来了。而王凯也来了,是等到快中午的时候才来的。

胡歌一把年纪才结婚,自然是想要好好放肆一回的,便循着老规矩,凑个伴郎团来闹一闹新娘子。王凯来的时候,正好是一群大老爷儿们把女方家门拆得起劲的时候。等伴娘们喷了兄弟们一脸口水以后,胡歌和新娘子正式“会师”,在大家起哄着敬酒时,他才发现王凯来了。

“凯哥来了啊?”胡歌笑意盈盈,搭上他的肩,有着久违的慵懒和温柔,“这么忙还来,够给面子。来,这我媳妇儿。”

王凯忍不住哈哈大笑两声,对着新娘子赞美祝福一番。王凯本可以直接到酒店去,但胡歌邀请他的时候是按照“伴郎”的礼遇邀请的,他也就赶到了这个小破民居。

“其实你这么忙,何必非到这儿来?路也不好找啊。”胡歌笑着握他的肩。

“你一生人一次,都叫上我了,怎么可以错过?得给你保驾护航啊。”王凯咧开嘴,开朗得让人看了就高兴。

好像他们只是几天没见似的。

可也不知道有多少年了,他们已经很久没有长久地交谈过。即便是最近一次偶遇,也不过是一个欢呼嘈杂的辉煌典礼,长枪短炮下,那一句谨慎真诚的“恭喜”。

可一见面,短短几句话,就把那些若有若无的尴尬都打散了,像是从来没有过一样。

那到底多少年了?

他们俩人,一个已经多少年没有这样甜蜜缱绻,另一个又已经多少年没有这样贴心宠溺?今天,为他的婚姻,为他的幸福,为他的下半生,他和他的温柔,一下当着彼此面就全涌上来了,半点也不掺假。

霍建华在旁边看了一眼,微笑走过去,和王凯打招呼。

在女家闹了一阵,就要接新娘子到酒店了,花车已经在楼下。他们这个地方比较偏,准确来说也不算娘家,只是女方的一个亲戚家,但好歹也可以让他们偷偷放肆一下。

下楼的时候,胡歌想要去看看车准备得怎么样了,王凯在旁边,不等袁弘说什么,立即说:“我去。你陪新娘子下楼。”

胡歌半张的嘴僵了不过半刻就咧开笑起来,看向妻子的眼神温柔之余还有些小得意。可他们还没到楼下,王凯就折返跑上来了,有些为难:“那摄影机……他们不知道你那个怎么调。”有一辆车是专门一路拍摄的,上面驾着胡歌自己宝贝的机器。胡歌无奈一笑,拍拍王凯的肩:“没事,媳妇儿先交给你,我去。”他把妻子的手放到王凯手背上。

王凯微微一愣,对上新娘子友好莹亮的眼睛,温柔地笑了笑。毕竟袁弘那几个带了家眷,王凯自己来的,也方便一些。

快要到一楼的时候,不知怎么,新娘子的鞋许是不太合适,磕绊了一下就掉了,一骨碌地打着圈滚到了一楼的地面。楼道上人多,一时之间大家都有些愣,王凯反应最快,什么也没说,三两步跑下楼捡起那双鞋,又几步跑回到楼梯上,蹲下来,试探性地伸出手,对着新娘子露出一个为难而不失礼貌的笑:“冒犯了?”新娘子倒是乐见其成似的,美滋滋地伸出脚套进王凯手中的鞋。那鞋贴着亮钻,像玻璃似的,衬得白皙小脚更加可人。王凯隔着婚纱下摆的透明纱料轻握住那脚跟,手掌一抬,就把鞋穿好,一套动作行云流水,快得让人难以留意。待他站起来,就伸出手臂,将这初次见面的公主送上用天上星星和地上玫瑰铺成的路,将她送给她的新郎。

从楼道到一楼花车,不过十几米。而这十几米,有的人,为了另一个人的星星和玫瑰兀自幸福着,用了他半生的温柔。

 

2.

到了酒店,大家都放的比较开了。毕竟包下了全场,算得上空阔的地方可以任他们闹。

敬酒挨个地敬了几桌,胡歌脸已经红透了。袁弘开始还会形式地帮他挡几杯,后来就撒了欢似的也闹他,王凯有些头疼,试探性地说:“老胡胃不好,要不……喝少点儿?”

袁弘愣了愣,神经反射弧似是被酒精拉长了些,好一会才说:“嗨,一生人一次,苍天饶过谁啊?”话这么说,也不再给胡歌倒酒了。

“老胡,少喝点儿,一口就行了。”王凯说。

新娘子在旁边附和;“对啊,听凯哥的,少喝点。”

胡歌微红的桃花眼斜斜地睨过去,眼里含笑:“行,听凯哥,少喝点。”

王凯欣慰又无奈地笑了笑,对上新娘子感激的眼神点点头。

到了快散场的时候,胡歌喝高了瘫在王凯身上,袁弘也瘫在胡歌身上。胡歌嘴里细碎地说着从前那些傻不拉几的事,说到第一次见王凯,特别认真地抬起头皱眉道:“凯哥,第一次见你,哎哟我去,哇就觉得你老帅了,咋有……有……嗝……有这么好看又这么好气场的男演员,我以前居然没听过没见过呢?我……比……”

王凯也喝了些酒,但是没喝高,他知道胡歌没醉,只是说话有些大舌头。他说:“还说呢,你那时候啊,还把虫子夹到我的剧本里,像个小学生似的,有一次你给我吃糖,我都不敢要,生怕你……”随后,他看见胡歌抬起头,茫然地看他。

王凯笑了:“算了,你也不记得了。”

胡歌眨了眨眼,笑着用力拍了拍王凯的后背,猛地来了一句:“好兄弟!”傻不拉几的。

王凯哈哈一笑,不轻不重的一把呼了一下胡歌的胸膛,说:“百年好合!”

袁弘大喊:“早生贵子!”

新娘子无奈地看着几个似醉非醉的大汉,有些头大。

 

3.

“王凯给的?”

“嗯,凯哥去意大利的时候给女儿带的,也给我们囡囡带了一份。”妻子挺起腰,从杂务中抬头,“你这个兄弟,可真够意思。”

胡歌看了看手中的糖果,玻璃罐上镶嵌着金色铜丝,精致得像城堡里公主用的东西。那糖果粉红色的,晶莹剔透,连他看了也忍不住心动。胡歌叹了口气,真诚感慨:“对呀,这兄弟,没话说!”

晚饭的时候,妻子见他夹油麦菜的筷子微不可察地顿了顿,叹道:“不喜欢吃就不吃了,我自己想吃来着。”

“没事,我还行。”

“连王凯都知道你不喜欢吃,你这样搞得我这老婆特不专业。”妻子玩笑道。

胡歌微微一怔,想起从前有一次夫妻俩无意中和王凯一起吃饭的事。

那时候,好像是在剧组,妻子来探班。胡歌领到的饭盒刚打开,就看到绿油油的油麦菜。王凯见了,把手里的饭盒递给他:“这是大白菜,换一个?”

胡歌刚想说什么,妻子就说:“哟,你不吃油麦菜的呀?”

胡歌顿时有点窘,连忙护住自己的盒饭:“没有,吃的。”不知怎么,他当时不敢去看王凯。他也不知道,王凯只是自然地收回了手,眼里的笑意没有半点尴尬,倒是有几分不经掩饰的温柔。一种阔达的温柔。

 

晚上睡觉前,妻子准备吹头发。胡歌坐在窗台边看剧本,翻了翻准备睡了。

只听妻子随口说:“王凯这风筒真挺好用的,完全没有风的声响,吹得还挺干。”她顿了一会儿,又说:“真的,你这哥儿们真靠谱。结婚的时候我鞋掉了,他还帮我穿鞋来着。”

“你说什么?”胡歌转过头。

妻子瞟他一眼:“结婚的时候啊,我不是鞋掉了吗,他立刻就去帮我捡了还帮我穿上,人特好。”

胡歌眨了眨眼,偏过头去,没有继续看剧本了。他想了想,又回过头问妻子:“你刚刚说什么?”那神情,似乎是真的没有听清似的。

“我说他帮我穿鞋了,结婚那天,我鞋子掉了。”

胡歌“哦”了一声,又默默转身去看剧本。但他没有看进去,只是捻着剧本的边角搓。

莫名地,他心里涌上一股酸涩。

“你看你,能不能穿好鞋?不冷啊大冬天的?”王凯走到他床边,径自蹲下,一把握住他的脚,帮他穿好鞋。那时候,他被脚跟上的温度烫到了,从脚底烫到了心里。但他只是胆怯地说了声谢谢,然后失望地听王凯说“客气什么兄弟”。

“你给我吃糖?里面没什么吧?”王凯狐疑地说。胡歌没好气地一把将糖纸剥开塞进嘴里舔了舔,又把它塞进王凯嘴里狠狠地说:“毒不死你!”

“你怎么了?太累了?”王凯走到他身边,蹲下,握住他的脚心捂了捂,与把那脚丫子放到自己半跪的膝上,给他穿袜子,又给他套上鞋,说:“再撑一会儿。”胡歌当时困得找不着北,但还是清醒的,他任王凯动作着,说不清为什么很高兴。

那些画面,那双手的触觉,温度,他都还记得。

那些早该被隐晦地抹去的心情,他也还记得。

胡歌摇了摇头,再去看剧本,脑海里闪过一句莫名其妙的话:他什么要帮她穿鞋呢?

他皱紧了眉,又用力摇了摇头。等他大抵知道了为什么,还是觉得闷,更闷了。

 

 

4.

胡歌看着那罐粉红色的糖,问正在整理瓶瓶罐罐的妻子:“你说,要是有一个人,一直对你很好。这是为什么呀?”

妻子习惯了他的偶尔多愁善感,头也不抬地说:“还能为什么,爱你呗。”她擦了擦泡了两年桑葚酒的玻璃瓶,说:“朋友亲人之间的感情也是有爱的,对吧。”

“那如果……我们只是曾经有一段时间关系很好呢?”

妻子动作一顿,说;“那大概是因为,他从前太爱你了吧。”她等了好一会,也没有听到胡歌的回应,转过身看他,发现他正坐在沙发上抱着膝盖发呆。

妻子悄悄走到他身边,抱住他,看着桌上那罐美丽的糖果,问:“真有那么一个人吗?”

“嗯。”

妻子想了想,就要皱眉,可最终还是叹道:“你真是幸运啊。”

 

 

5.

胡歌住院了。

不是什么大病。

王凯来看他的时候,离他们上一次见面也有一年多了。年纪大了,接的戏少了,早就是年轻人的天下。没指望谁还记得这些个五六十的老头儿,他们也懒得去应对记者了。

王凯来的时候胡歌正要下床,他的脚就这样一半放在拖鞋上一半贴着地面,显然是随意惯了。

王凯走过去把果篮放好,蹲下去握他的脚后跟:“怎么不好好穿鞋?还病着呢。”

胡歌的脚本能地瑟缩了一下,但还是没矫情,任他将自己的脚推进毛绒拖鞋。他的脚皮肤贴着骨头,湛蓝的血管异常清晰,脚踝处还有一些斑点。

王凯扶着膝盖不太顺畅地站起身,去洗了手,看着桌上的糖果说:“年纪大了不要吃这么多甜的,小心糖尿病。”

“那是我家那闺女带来的,老大不小了,就爱吃甜的。”胡歌说到这,笑了,“以前拍《琅琊榜》的时候,我不也给你吃过糖吗?你还怕我毒你……”

王凯歪了歪脑袋,无奈地笑:“有吗?不太记得了。”他就算再怎么老,也很难胖,看起来是个俊朗的帅老头。

胡歌先是愣了愣,轻笑:“没事儿,多少年前的事了?我可能是老人痴呆了,就记得以前的事。”

“别胡说。”王凯说,“我刚刚看见你老婆,说去对面超市买点东西,让我给你打饭。”

“好。”

胡歌知道,王凯是真的不记得了。

可有什么办法呢,是他先选择忘记的。他像一个玩躲猫猫又兀自别扭的小孩,粗心的玩伴找他不到,他便赌气似的独自藏在那里不肯出来,等了许久。最终,那人还是到别的地方去寻找他了,又或许是也寻不到,便再也没有回来,徒留他守在原地,守着那一地的回忆。

王凯打好饭,递给他饭盒时犹豫了一下:“你是不是……不吃油麦菜来着?”他看上去有些苦恼,因为饭盒里的油麦菜绿得让人不好意思丢弃。

胡歌笑了笑,说:“没有,老了,不能挑食,什么都吃点儿。”

他就这么安静地守着那点回忆,从不提起,好像真的把它们忘记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。他也永远不会说,他曾经等过那人回头来找他的。

很久以后,他也确实是什么都吃点儿了。

很久以后,那人,也确实是差不多都忘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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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-10-2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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